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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一体化”破解行政检察“倒三

2021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受理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数量占全疆检察机关案件总数的一半;办理的行政检察案件有4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及优秀案例……乌鲁木齐市行政检察工作何以取得如此成绩?“关键就在于,我们把检察机关传统的体制机制优势转化为了办案优势,通过合理运用资源,用足用好‘一体化'机制,实现了检察人员和案件体量质量动态平衡。”援疆干部、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胡文正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疆检察工作会议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对该院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推广。

案件分配“一体化”

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上级院案多、基层院无案可办的‘倒三角'难题,在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办理中较为突出。”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再尼古丽·牙生告诉记者,2021年,该市推行案件分配“一体化”机制后,这一难题迎刃而解。

乌鲁木齐市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均为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当事人向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后,该院第七检察部对案件进行初审,综合考量案件性质、当事人住所地、调查核实必要性、办案力量配备等因素,将案件交由最适合的、有管辖权的基层检察院予以监督协办,就近就地开展监督工作。

2021年4月,有8名当事人因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问题,不服法院作出的17个行政判决,向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申请监督。经初步审查,其中1个行政判决确实存在问题。因该案当事人居住地及行政机关所在地均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沙依巴克区检察院熟悉当地情况,具有就近开展调查核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便利条件,乌鲁木齐市检察院遂将此案交由沙依巴克区检察院协办。

该案属于由老房认定问题引发的行政争议,承办检察官多方调查收集证据,最终认定,该终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遂于2021年11月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

记者还了解到,基于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员多为新手、办案经验匮乏等问题,去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一方面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作用,对疑难复杂案件集中讨论,让承办检察官拓宽视角、吸纳集体智慧,快速找准案件的争议焦点,有效破解办案中遇到的种种难题;另一方面适时集中基层检察人员力量,专项攻坚批量案件,有效提升了行政检察队伍专业能力。

“我们将探索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或办案组,打破地域界限,统一调配全市行政检察业务骨干,将专门案件交专人办理,提升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积极推动专业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公正高效办理。”胡文正说。

协作配合“一体化”

发挥监督整体效能

如果说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向基层检察院交办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是纵向联动,那么,乌鲁木齐市各区县检察院加强同级院协作配合便是横向“一体化”办案的生动实践。

2021年6月,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检察院协办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时,在审查中发现,该案争议源于乌鲁木齐县法院向辖区行政机关发出的民事协助执行通知书。

达坂城区距离乌鲁木齐县约110公里,往返需要2个多小时,给调查核实带来不便。

依托“一体化”协作机制,达坂城区检察院向乌鲁木齐县检察院发出《委托调查函》,请求协助调取前期民事诉讼案卷材料。

乌鲁木齐县检察院积极配合,及时回复调查核实情况,准确、高效查明案件事实,使该案在较短时间内顺利结案。

“检察机关院际之间加强协作配合,打破了空间壁垒,建立了更加牢固的内部衔接机制,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乌鲁木齐县检察院负责行政检察工作的第二检察部主任张红表示。

据介绍,新疆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在力量配备、队伍素能等方面一直是短板,特别是2021年下半年以来,乌鲁木齐市部分市县院行政检察部门和民事检察部门合二为一后,原来专司行政检察的人员因机构合并去了其他业务部门,致使行政检察专门的办案力量并未增强。

针对这一难题,乌鲁木齐市检察院也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攥指成拳聚合力。乌鲁木齐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进协作配合“一体化”机制,充分发挥监督整体效能。2021年以来,乌鲁木齐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接收本级院其他部门移送转交的行政检察案件线索32件,立案28件。

“我们院内不同部门间也建立了衔接机制,对有关行政机关不行使职权,违法、不规范行使职权等问题线索,统一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一体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梁发银说。